汪丁丁:收入分配与正义诉求 -凯发k8天生赢家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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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收入分配与正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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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讨论的是这样一个关键议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通常由哪些因素决定?其次,我认为需要讨论的是另一个关键议题:与收入分配密切相关的正义诉求,怎样决定政治演变的可能路径?

    依照我的习惯,从已知最具一般意义的社会发展过程开始叙述。

    根据韦伯的政治社会学(参阅韦伯晚期著作《经济与社会》卷一和卷二的相关章节),群体的秩序,可根据治理之正当性的来源区分为三种权威类型(现实的秩序往往是这三者的混合),其一称为“传统的”,基于习俗或圣典,以及阐释者的权威性(长老、僧侣、乡绅)。其二称为“法理的”,基于理性的法律及官僚科层。其三称为“奇里斯玛的”,维系于英雄或领袖人物的神圣性质或超凡魅力。

    又依据经济学家的思想家奈特和他的学生阿罗(参阅阿罗的博士论文《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集体决策(又称为“社会选择”)可以有三种方式,其一是“习俗的”,其二是“独裁的”,其三是“理性协商的”。现实中的社会选择方式,往往是这三者的混合。

    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的开篇,讨论了在“市场社会”出现之前的两种模式,其一是“习俗的”,其二是“指令的”。大致可以认为,传统的或基于习俗的秩序,与另外两类秩序相比,有最悠久的历史和史前史。

    另一项基本事实,伴随着传统型秩序的大部分历史和史前史,考察任何一个文明,我们不难同意,人均收入水平极低,以致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不可能很高,否则必有大批社会成员因无法获得维持生命所需的最低能量水平而死亡。

    根据仿真计算,这一漫长历史时期的基尼系数应恒常在0.3以下。与此相适应的人口规律是,极高的出生率和极高的死亡率相互抵消,从而保持长期的人口净增长率为零。

    我们考察收入分配,不能忽视随机冲击的影响。哪怕是在传统社会里,疾病、战争、自然灾害与技术进步,主要以随机冲击的方式影响社会、人口、经济和政治过程。在市场社会,随机冲击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更大,以致经济学家通常要将随机因素列为收入分配的首要影响因素。列在随机因素之后的,对传统社会而言是“身份”,对现代社会而言,由于政治民主化,身份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依照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贝克尔等人在2000年一篇工作论文里考虑的顺序,身份(可继承的社会地位)之外的影响因素是能力、教育(人力资本)、资产(物质资本)。作为对比,芝加哥学派之外的经济学家,最著名者如阿西莫格鲁在2005年以来发表的几篇作品中倾向于相信,最重要的是制度因素。掠夺型的制度倾向于使收入分配极端不平等,共享型的制度则可降低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

    对现实世界以“权力分配”为核心内容的政治过程而言,远比收入分配更重要的,是财富的分布问题。收入是流量,财富是存量。仅当收入差异维持足够长期,由收入不平等积累而成的巨大财富差异才成为政治失稳的原因。

    由于缺乏数据,宋国青或许参考美国数据沿用的一项“拇指规则”是,家庭年收入的六倍大约是家庭的财富(不动产)。皮科特在2014年出版的《21世纪资本论》里发表的欧美各国长期数据表明,宏观而言,资本总值(财富存量)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收入流量)之间的比值,在2倍至7倍之间波动,欧洲财富在1910-1930年期间大幅减少,从7倍下降至3倍。相比之下,美国财富在长期内稳定在4倍至5倍之间。

    晚近十年,在例如qje和aer这类权威经济学期刊上发表的收入与财富不平等趋势的研究报告表明,由于人力资本已经成为财富的主要部分,不平等趋势正在强化。

    因此,在200年的长期视角下,不平等程度似乎呈现为一条“澡盆型”曲线——仅在1940年至1990年期间有较低程度的不平等。也因此,我认为,对皮科特2014年这部著作的任何严肃评论,都需要深入探讨知识社会的收入分配和财富集聚规律。

    制度与财富积累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制度经济学主题。

    2009年10月30日《科学》杂志发表了关于21个历史的和当代的小规模人类社会中财富分布不平等程度的经验研究报告,由阿西莫格鲁和罗宾森撰写了评论,标题是“社会不平等的多重基础”。长期而言,收入分配的差异需要积累若干世代,然后形成财富分布的显著不平等。于是,仅当父代的收入扣除消费之后(即“储蓄”)能够以“资产”(例如工具、土地、贵金属、耐用品、社会地位和“关系资本”)的形态传承给子代,才可形成财富的显著不平等。所以,人力资本通常难以在代际之间传承。阿西莫格鲁和罗宾森指出,并不是任何资产都被允许在代际之间传承。社会制度决定了代际之间可传承资产的种类。

    在欧洲历史上,只有特定人群的特定资产是可传承的。在当代朝鲜社会,大多数人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仅当社会足够重视劳动分工与专业化的收益时,社会制度才会保护私有财产。当然也可以偶然先发生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然后,分工与专业化的巨大收益诱致制度复制自身。

    收入分配不平等长期积累而成财富分布的极端不平等,是引发社会失稳的首要因素。

    奈特1933年指出市场经济有两大邪恶趋势,其一是形成垄断,其二是累积性的财富不平等。“邪恶”,因为这两大趋势的任何一个,他相信,均可最终使自由消失。

    卡尔-博兰尼《大转折》开篇指出,旧秩序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这是每一位知识分子必须正视的基本事实。19世纪的旧秩序建立在四项制度基础之上,其一是各国力量的平衡体系,其二是国际金本位制,其三是自我调节的市场模式,其四是自由政体。他认为,自我调节的市场模式和与其相适应的自由政体均已失灵。

    市场模式与自由政体是否长期失灵?有待实践检验。目前占据主流位置的经济学,不再认可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斯蒂格利茨在诺贝尔奖发言中概述“信息经济学”范式逐渐取代斯密“看不见的手”范式的历史时指出,当人们不能忽略信息不对称性时,价格与行为不再仅仅承担着资源有效配置的职能而且承担着信息有效配置的职能,由于不存在可以同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信息有效配置的价格与行为,人们转而寻求最不浪费资源与信息的配置机制。

    知识是被理解了的信息,噪声是不被理解的信息。贝克尔在1999年胡佛研究所工作论文开篇声称,21世纪将是人力资本的时代。德鲁克在1993年《后资本主义社会》中预言,世界已进入“知识社会”。在知识社会或人力资本的时代,托夫勒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将消失,代之而起的只是“知识工作者”,以及每一个人掌握的知识与他人掌握的知识之间的关系。

    知识的经济学特征在于:(1)它可在无限大范围内分享而不改变它的有效性。换句话说,知识是纯粹的公共财;(2)很少知识是免费发现的。在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中,研发费用正在并且加速度成为最主要的生产成本;(3)知识具有强烈的信息不对称性,也因此使知识定价极为困难。一方面,知识的价格正比于它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只在付费之后,买方才有机会正确判断知识有效性的价值。尊重知识产权(名誉、文凭、职称、专利、品牌、文献引用、商业秘密),可以大幅度降低因知识的信息不对称性而来的定价成本。

    在知识社会,由于“幂律”的作用,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可能极大地增加。幂律是收益递增的特例,最简单的仿真模型是“黏着偏好”——新加入社会网络的成员总是更愿意与那些已经认识了更多成员的成员相识,于是导致认识最多成员的成员认识最多的成员(参阅汪丁丁《行为经济学讲义》)。这一原理作用于互联网商业模式,或更普遍运用于任何信息网络,就产生“赢者通吃”的格局。如果说,在知识社会,信息的聚散意味着商业机会的聚散,那么,幂律意味着知识社会收入分配的极端不平等。所以,奈特以权威经济学家身份指出的市场经济的两大邪恶趋势——垄断与累积性不平等,在知识社会,在收益递增规律主导着的任何经济社会,是更值得关注的趋势。

    由于伴随着财富聚集的巨大权力总是倾向于垄断(例如淘宝商城“店小二”文化的泛滥),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累积效应倾向于压制包括自由竞争在内的各种自由。如果社会成员享有足够充分的自由,那么,随机因素的影响可以极大缓解收入不平等效应。

    我们知道,知识社会的收入分配,与以往任何社会相比,更容易受到随机冲击的强烈影响。金融市场里著名的“黑天鹅”事件以及用来刻画“知识发现过程”的泊松分布(小概率事件),其实适用于任何因信息聚散而形成的商业机会。

    根据哈耶克的最令人信服的论证,与中央计划体制相比,离散的市场体制不仅能够更有效率地协调散在于无数社会成员头脑里的知识,而且能够以更高的概率发现新的知识。因为,只有鼓励每一社会成员在每一可能方向上生活的社会,最可能与那些散在于各种可能生活中的小概率且至关重要的事件相遇。

    综上所述,知识的自由倾向与累积性不平等扼杀自由的倾向,构成了知识社会的内在紧张。缓解财富集聚扼杀自由的倾向,许多国家对遗产课征高税(税率高于50%)。此外,在教育没有失败的社会,通过知识致富的人通常懂得下述的行为学原理:获得知识的唯一正常途径,是学习——投入时间、养成习惯、开发判断力。维特根斯坦懂得这一原理,毁灭一个人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让他沉湎于物质财富从而丧失学习知识的能力(学习已成为一种痛苦),尤其是,他的后代很可能继续沉湎于物质财富从而继续丧失学习知识的能力,若干代之后,他的后代终将消费殆尽自己的财富,但那时他们仍不愿意学习(家族习惯完全改变)。在知识社会里,根据贝克尔的“王朝效用函数”最大化模型,盖茨与巴菲特将大部分财富捐给社会而不是留给子女,符合经济学理性。

    当代中国社会,这是中国问题复杂性的一种表征,既有现代的成分又有前现代的和后现代的成分,而且这三类成分在转型期的目前阶段似乎构成均势。身份遗传的重要性,是前现代成分。对社会分工与专业化的尊重,是现代成分。这两种成分势均力敌的结果是,在中国,或许最能激发公众正义诉求的现象——权力寻租或腐败仅仅是它的特例——是由垄断造成的社会纵向流动性逐渐减弱趋势。

    如前述,主要是不平等的累积效应,所谓“富二代”“官二代”“演艺二代”和“学者二代”,以及,这才是全部问题的实质,这些“二代垄断”的后果——“贫二代”、“民二代”、“粉丝二代”和“无知二代”。另一方面,包括乡土运动在内的环境主义运动,是后现代成分。教育普及和收入增长,是现代成分。这两种成分之间的冲突日益激化,部分地解释了最近十年发生于各地的群体抗争事件。

    与收入增长相比,正义诉求绝非无关紧要。实验数据支持这一判断:公众感受到的幸福增加幅度,至少三分之一(如果不是至少二分之一的话)可以由正义诉求得到满足的程度加以解释。所以,柏拉图以来,政治哲学家相信,判断一个社会是否美好,首要的准则就是正义准则。关于正义,存在着纷繁复杂的学说。我在《新政治经济学讲义》的前三讲,主要处理这些学说,与信息量有关,从特殊主义的到普遍主义的,参阅那部讲义的图3.8。

    现在考察正义感的来源,这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社会性哺乳动物的社会心理学原理:核心的正义诉求总是基于可比群体之内个体之间的相互比较而发生的。这一原理意味着:

    (1)激发正义诉求的事件,为可比群体之内的个体提供了在同一情境内不同个体的正义感受,于是在可比群体内部形成一些正义准则。当个体感受充分偏离这些正义准则时,便可激发个体的正义诉求;

    (2)可比群体的范围和结构,随社会演变而改变。考察欧洲历史,我们知道,经历数百年才大致实现了的政治民主化的表征是,有权参与社会决策的群体范围从贵族逐渐扩展到平民。伴随这一扩展,平民逐渐习惯于与贵族相互比较,于是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可遗传性迅速降低;

    (3)自由是整体之事,社会演变的基本路径可以决定可比群体之内的正义准则。开放的社会,由于教育普及和知识结构的深化,原则上可以包容每一个人在一切可能方向上的生活方式,前提是遵守维系社会免于瓦解的约束条件(保守自由)。相反地,当社会从开放转为封闭时,借助于以封闭心灵为主旨的教育普及过程,原则上,任何偏离主流社会的生活方式都可能激发公众的正义诉求;

    (4)在个体感受中,所谓“纵向流动性”,在社会制度的限制下,部分地是个人努力的结果,部分地是随机因素的影响。一般而言,身份的可遗传程度越低,个人努力和随机因素的影响就越大,主观感受到的正义,可以随纵向流动性的增加而增加或下降。据我观察,纵向流动性增加,倾向于使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心理承受能力上升。换句话说,假设财富集聚不能垄断个体发展的机会,那么,有更高纵向流动性的社会能够容忍更大的收入不平等。

    与正义感不同但常相关联以致被许多中国人相信是正义感的,休谟和斯密称为“仁慈”——即运用同情心于他人遭受苦难的情境时激发的情感。必须承认,目睹他人受苦,也会激发我们的正义感。所以斯密在休谟学说的基础上,更深入分析具体情境。斯密的分析与现代脑科学实验有一致的结论,尤其是男性被试,目睹参与“囚徒困境”博弈的背信弃义者受苦时强烈激发的是复仇脑区而不是仁慈脑区。当我们在街头见到乞丐时,我们当中一部分人可能施舍零钱给乞丐,但还有相当部分的人不会施舍,尤其是,如果这些乞丐完全可以独立谋生,或如果被识破以致通常被想象成是伪装可怜,甚至还可以仅仅依据佛家的一项论断“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般而言,仁慈的行为也依赖于社会制度。坏的制度,诱使良民演化为刁民,于是仁慈越来越倾向于被利用,从而仁慈感渐渐被遮蔽。好的制度为诚信提供强烈激励,于是仁慈行为越来越成为合作与信任的表征。一般而言,仁慈还取决于个人的性格与经历。鲁迅的个人性格和个人经历或许决定了他临终时还要坚持“一个也不原谅”的原则,与周作人远为复杂的行为恰成对照。

    不论如何,当我们讨论正义感的时候,不应忘记讨论与它相关的仁慈和审慎这两种基本情感。斯密在《道德情操论》结论篇里指出,每一个人都有这三种基本情感,其一是关于自身福利的基本情感,称为“审慎”。其二和其三,是关于他人福利的基本情感,分别称为“正义”与“仁慈”。

    正义诉求,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目前阶段,于是与前述的三种成分并存,密切相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现代成分,如西美尔所论,它倾向于将一切价值拉低到同一平面上,用“货币”加以衡量。当这一倾向侵入家庭时,就要摧毁日常生活中的温情,表现为离婚率、自杀率和犯罪率的迅速上升。在韩国,婚外恋破坏婚姻稳定故可裁定违法,可视为前现代成分对现代成分的制衡。

    中国的情形,因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而变得更加复杂。生产资料私有化以及雇佣劳动是否违背正义准则,曾是改革初期激烈争辩的主题。

    由上述三种成分构成的正义准则,随社会转型而演变,尤其当转型迅速时,正义准则发生激烈改变。这样情形当然要对立法和司法产生影响,至少会使法律失去它固有的稳定性——以及因此而有的可预期性。如果法律变得难以预期,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化,协调分工的成本可能迅速增加,于是公众转向政府强权,寻求可以代替法律的秩序。又如果偶然出现了强势且廉洁(节省交易费用)的政治领导人——如韩国经济起飞时期的朴正熙总统,那么,威权主义(父权主义以及家长制)或许是短期内公众更愿意接受的政治体制。梯利(charles tilly)对各国民主化的长期考察,似乎也支持这一假说。虽然,长期而言,“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公众对尊严和权利的诉求必定主导政治生活。更何况,权力趋于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故而,在几百年的长期视角下,民主是大势所趋。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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